2004年12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平安融入每个角落
2004政法综治工作一瞥
  2004年我省政法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全力投入建设“平安浙江”工作,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。
  平安浙江主力军
  今年5月,省委作出建设“平安浙江”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后,全省政法系统迅速传达学习,把建设“平安浙江”作为政法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,积极发挥政法机关在建设“平安浙江”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。省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建设“平安浙江”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,积极主动地当好省委、省政府的参谋助手,广泛征求意见,研究制定了《浙江省平安市、县(市、区)考核办法》,落实相关制度,全力推进创建平安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  枫桥经验开新花
  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推广创新“枫桥经验”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,并不断加以推广。我省推广了杭州市建立乡镇、街道综治工作中心,嘉兴市建立乡镇、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,天台县建立乡镇、街道1890(一拨就灵)办公室等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,努力形成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。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防机制,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上访案件。今年,我省有关预防化解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材料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。
  夯实基层强队伍
  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,我省专门发文,对乡镇、街道综治委、办的领导配备、人员编制、职责任务、制度机制和经费保障作了进一步明确。全省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,对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,完善乡镇、街道综合治理组织体系,整合基层政法、综治和群防群治等各方面的力量,建立健全基层综治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,有力推动了各地综治基层基础建设。
  通过抓班子、带队伍,加强政法队伍建设。我省先后召开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、县级政法委能力建设电视电话会议,分别对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和县级政法委提出了要争做“八个典范”和提高“六个本领”的要求。